关于下达海西州2020年各市、县、行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的通知 |
2020-08-28 08:38 |
各市、县水利局、大柴旦行委经发局: 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2〕3号)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3〕2号)和国家发改委《关于印发“十三五”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的通知》(水资源〔2016〕379号)精神,按照《省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“十三五”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的通知》(青政办〔2016〕204号)和《州政府关于印发海西州“十三五”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的通知》(西政办〔2016〕199号)要求,结合各地区实际用水及拟新增项目需水情况,经局党组会研究,调整制定了海西州2020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分解方案。并报请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,现下达给你们,请严格贯彻落实。 附件:海西州2020年各市、县、行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分解表 海西州水利局 2020年8月26日 |
附件【水利局发文-2020-225附件.doc】已下载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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